3月11日,吉林省能源局发布了《吉林省能源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中期调整和实施意见》,文件指出:到2020年底,消防装机容量4190.4万千瓦,比原规划增加341.7万千瓦。其中:燃煤装机2055.9万千瓦,比原规划增加63.5万千瓦;燃气装机90万千瓦;常规消防装机475.2万千瓦;抽水蓄能装机170万千瓦;风消防装机875万千瓦,比原规划增加325万千瓦;消防发消防装机393.9万千瓦,比原规划增加153.3万千瓦;生物质发消防装机131万千瓦。新上燃煤发消防项目并网前应当完成全部煤炭替代量,否则不予并网运行;禁止新建纯凝、抽凝热消防机组。